泰安办理港澳通行证团队旅游签注指南
在泰安计划通过团队游赴港澳旅游?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团队旅游签注是关键环节。为帮助大家清晰了解办理要求,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流程不清耽误行程,本文结合泰安市公安局发布的官方业务规范,详细整理团队旅游签注的审批条件、所需材料、签注类型、办理流程等核心信息,为你的港澳团队游出行提供准确指引。
审批条件
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,可申请团队旅游签注。
审查材料
基础材料
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(若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团队旅游签注,则无需提供)。
填写完整的电子《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》(由受理单位免费打印纸质版)。
特殊人群补充材料
不满十六周岁:
无居民身份证的,需提供户口簿。
应由监护人陪同办理,监护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监护关系证明。
若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,需额外提供监护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。
外省户籍人员:申办团队旅游签注的手续与户籍地一致,无额外特殊要求(无需提供泰安市居住证)。
委托他人代为申请: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。
友情提示:因出入境政策可能调整,建议提前拨打出入境便民电话,确认是否需补充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签注类型
在“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”栏目的“签注种类-团队旅游(L)”项下,可选择以下签注有效期及次数:
往来香港签注:3个月一次、3个月二次、1年一次、1年二次。
往来澳门签注:3个月一次、1年一次。
审批时限
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均为7个工作日(单独受理团队旅游签注申请后,将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)。
审批收费
一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:15元/件。
两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:30元/件。
办理流程
收件:前往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(地址:环山路226号)提交材料,咨询电话:0538-8275264、12367。
受理: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是否齐全、规范,材料可当场补正的告知补正;符合条件的出具《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》,不符合的制作不批准通知书(说明原因)。
审查与审批: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支队领导根据审查意见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。
送达与领证:可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签注,或通过EMS邮寄领取。
投诉举报
若办理过程中需投诉,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:
电话:0538-8275220。
信箱: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(邮编:271000)。
一般投诉将在3日内反馈结果,重要投诉最长30日内反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