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澳通行证

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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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指南
办理流程
所需材料
联系方式
一般事项办理流程

以下为政务服务中心一般事项的标准办理流程,具体事项可能略有不同,请以实际要求为准。

1
收件

申请人到指定受理大厅窗口提交材料。

2
受理

工作人员审核材料,材料不全需一次性告知补正;符合条件的出具《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》,不符合则出具不批准通知书(注明原因)。

3
审查与审批

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支队领导根据审查意见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。

4
证件送达

可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,或通过EMS邮寄送达。

一、通用材料

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(单独办签注需提供,首次办通行证无需)。

电子《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》(受理单位免费打印纸质版)。

二、特殊情况补充材料

1.不满16周岁:

无身份证:户口簿。

监护人陪同:监护人身份证+监护关系证明;

委托他人陪同:额外加监护人委托书+被委托人身份证。

2.外省户籍(山东户籍无需居住证,其他同):

团队旅游:同户籍地手续,无额外材料。

商务: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。

探亲/逗留/其他类(治病、奔丧等):持泰安居住证,逗留/其他类另需对应证明(如香港/澳门的许可文件、特殊事由材料原件及复印件)。

3.委托代办:委托人亲笔委托书+被委托人身份证。

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
地址:环山路226号(红门停车场对面)

咨询电话:0538—8275264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08:30-12:0013:00-17:00周六09:00-11:3014:00-16:30

泰安市市民之家出入境服务窗口

地址:望岳东路55号(市民之家三楼F厅)

咨询电话:0538—8279852

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泰山接待大厅

地址:东岳大街20号(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一楼)

咨询电话:0538—8281298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08:30-12:0013:00-1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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